一、盲在定義
現狀:定義五花八門,管控方向不明
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石化輕紡部高工郭森指出,從國家層面說,目前根本沒有科學統一的國家揮發性有機物定義,因此在對揮發性有機物進行表述時也無法統一。
從2013年起,國家陸續發布了《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規劃》、《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等多項政策措施?!笆濉币巹澗V要更是首次將揮發性有機物新納入總量控制指標,同時提出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全國排放總量下降10%以上。難道這些政策里說的揮發性有機物竟不是一個定義?郭森說,即使從國家出臺的政策來看,揮發性有機物的定義也是五花八門。有的是從蒸汽壓的角度定義的,有的是從揮發性角度定義的,還有的是從光化學活性角度定義的。
查詢這些政策文件后,確實發現大部分沒有專門給出揮發性有機物的定義。在有準確定義的文件中,概念也各不相同。在環保部2015年4月16日發布的《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揮發性有機物定義是: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根據規定的方法測量或核算確定的有機化合物。顯然,這個定義強調的是光化學活性。
而財政部、發改委、環保部2015年6月18日發布的 《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里,揮發性有機物是指特定條件下具有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的統稱。具有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主要包括非甲烷總烴(烷烴、烯烴、炔烴、芳香烴)、含氧有機化合物(醛、酮、醇、醚等)、鹵代烴、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顯然,這個定義則更注重揮發性。而天津市地方標準中的定義是:在20攝氏度條件下蒸汽壓大于或者等于10帕,或者特定適用條件下具有相應揮發性的全部有機化合物(不包括甲烷)。這應該是從蒸汽壓的角度定義了揮發性有機物。
進一步了解發現,其實在全球范圍內,揮發性有機物的定義也是各不相同。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為:熔點低于室溫、沸點低于260攝氏度,常溫下飽和蒸氣壓大于70.91帕、并以氣態形式存在于空氣中的一類化合物的總稱。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D3960-98標準定義為任何能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美國聯邦環保署的定義是:除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酸、金屬碳化物、金屬碳酸鹽和碳酸銨外,任何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碳化合物。
德國標準化學會55649-2000標準定義為:原則上,在常溫常壓下,任何能自發揮發的有機液體和/或固體。德國巴斯夫公司則認為,最方便和最常見的方法是根據沸點來界定哪些物質屬于揮發性有機物,而最普遍的共識認為揮發性有機物是指那些沸點等于或低于250攝氏度的化學物質。
可以看出,世界衛生組織和德國巴斯夫公司主要是對沸點或初餾點作了限定,不管其是否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美國的定義對沸點或初餾點不作限定,強調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德國則對沸點和初餾點不作限定,也不管是否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只強調在常溫常壓下能自發揮發。從我國環保部門近兩年出臺的規定看,更多的參考了美國的定義。這表明,環保部門認為揮發性有機物就是會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制造霧霾的罪魁禍首。
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總工程師周學雙指出,總體而言,我國的揮發性有機物定義處于較為混亂和矛盾的局面,體現在反應性定義和揮發性定義同時存在、揮發性定義中揮發性限值不統一、反應性定義中缺乏豁免物質等方面。
定義不同,涵蓋的物質就不同,管控的方向也就不明。這給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統計、監測、管控等都帶來了困難,嚴重制約了我國揮發性有機物的環境管控。“反映到實際中,就是企業搞不明白到底哪些物質算作揮發性有機物,考核揮發性有機物時就難免爭議。這種不統一,還造成對揮發性有機物的表征方法不一致,有的用非甲烷總烴來替代,有的按照其中具體的物質計算,還有的按碳計算,多種多樣的算法導致計算出來的數據也都不統一,最后又給國家決策造成了困難?!惫缡钦f?!拔医ㄗh采納基于豁免政策的反應性國家統一揮發性有機物定義,科學指導頂層設計,并逐步統一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表征方法。”
現狀:監測混亂無章,普遍弄虛作假
揮發性有機物的治理首先要監測。而現實是,我國監測環節混亂無章。
中國石化聯合會供應商工作委員會石化行業VOCs治理技術專業組秘書長叢東旭介紹,由于揮發性有機物種類多、組分復雜、濃度范圍變化大、活性差異顯著,傳統的監測技術設備或小范圍監測系統都不能從數據中提取有效信息,根本達不到監測目的,無法解決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底數不清的問題。國內揮發性有機物監測起步較晚,與發達國家相比,在線監測技術基礎還比較薄弱。再加上缺乏國家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技術規范,目前的在線監測技術市場呈現出方法駁雜、良莠不齊的混亂局面。
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國內揮發性有機物的監測其實已經成了一個大蛋糕?!稉]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規定,達標收費,超標違法,違法要受到處罰,需要排污企業承擔更高的經濟代價。也就是說,排污企業必須通過監測了解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是否達標,排多少種,排多少量,以便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據測算,企業按單套監測設備40萬元估算,市場空間為370億元;相關產業園區按單套設備150萬元估算,市場空間為60億元;城市空氣質量在線監測市場空間為40億元。在政策、需求、利益因素的驅動下,良莠不齊的監測儀器紛紛上馬了。
“國內監測技術還是需要突破?!鄙虾;瘜W工業區高級工程師張發兵說,“我們引進的國外監測設備,投入實在太大了,尤其是每增加一個特征污染物,都要增加一筆很大的費用。在空氣監測網絡和車載監測設備方面,園區亟需的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設備、空氣污染物傳感器和環境空氣應急監測設備卻都沒有找到滿意的國產儀器?!?/span>
如果說監測技術盲在測不出、測不準揮發性有機物,那么監測過程就盲在企業應付、管理者放水。
“ 《石化行業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石化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指南》都對監測有著具體的要求,然而在實際中,企業可能只監測一次,就用來代表全年的監測數據。這樣的監測,既不能反映企業日常運行的情況,又不具有統計參考意義,與環保部的排查目的相去甚遠?!惫瓕Υ烁杏|很深。
更可怕的是,沒有真正的在線監測,就勢必給企業造假提供了可能空間——企業很可能安裝一些低質、低效、低價的治理或監測設備,應付環保部門人工監督檢查。近日,環保部督查組在河北唐山開展環保專項執法時發現,唐山遷安市寶利源煉焦有限公司焦爐煙氣在線監控涉嫌造假。該公司在未安裝脫硫裝置情況下,二氧化硫歷史數據顯示長期達標排放,為40毫克/立方米左右(標準50毫克/立方米),但督查組現場人工監測煙囪排放二氧化硫為111毫克/立方米,超標1.2倍。
盲人摸象的治理方法是不可取的,需要從定義及監測環節逐步改善。不過值得欣慰的是,VOCS廢氣治理的總體勢頭是好的,政策正在完善,技術也逐漸普及。